文化是指人類活動的模式以及給予這些模式重要性的符號化結構。
不同的學科對文化有著不同的理解。
功能主義學派認為﹐文化包括物質和精神兩個方面﹐不論是具體的物質現象﹐如手杖﹑工具﹑器皿等,還是抽象的社會現象﹐如風俗習慣、思想意識﹑社會制度等﹐都具有滿足人類實際生活需要的作用。
從存在主義的角度,文化是對一個人或一群人的存在方式的描述。人們存在於自然中,同時也存在於歷史和時代中;時間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存在於自然中的重要平臺;社會、國家和民族(家族)是一個人或一群人存在於歷史和時代中的另一個重要平臺;文化是指人們在這種存在過程中的言說或表述方式、交往或行為方式、意識或認知方式。文化不僅用於描述一群人的外在行為,文化特別包括作為個體的人的自我的心靈意識和感知方式。一個人在回到自己內心世界的時的一種自我的對話、觀察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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